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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房須知

訂房須知

一、現場提供刷卡服務。
二、入住手續(Check in)
本飯店接受辦理入住時間(Check-in)為(20:00後)最晚保留時間(20:20),
訂房者請出示「訂房成功單」及「身份證件」以便辦理。
三、延遲入住時間:
訂房者於住宿當日,因故無法於「最晚保留時間」前辦理入住手續時,訂房者(或住房者)必須提前告知飯店。
如未與飯店協議入住時間又超過保留時間未辦理入住手續,則視訂房者(及住房者)無條件放棄訂單(住宿權益)。
四、退房手續(Check out):
本飯店退房時間(Check-out)為 (12:00前),
訂房者與飯店之其他交易(如續住、加床、餐費、小費、電話費...等)所發生之費用,必須與飯店現場結清。
五、飯店不提供續住服務。
六、全館禁止寵物進入。
七、全館禁菸。
八、訂單異動:
訂房者應於入住前2日(不含入住當日)提出申辦,如未提出申辦不得異動訂單。
每筆訂單異動限定乙次,限原訂飯店,異動完成後不得辦理取消退款。
訂單異動後,訂單費用總計大於原訂單費用總計時,訂房者應補足差額。(限原訂飯店)
訂單異動後,訂單費用總計小於原訂單費用總計時,訂房者不得要求退其差額。(限原訂飯店)。
九、保留住宿權益(保留住房):
✦訂房者因故辦理訂單異動,本飯店可接受保留住宿金額3個月限原訂飯店),異動完成後不得辦理取消退款。(提出申辦日為保留起算日)
✦訂房者使用「保留住宿金額」時,請注意!為避免飯店客滿,敬請及早計畫,如逾時未提出申辦,視同無條件放棄訂單(住宿權益)。 (限原訂飯店使用)
✦每筆訂單異動限定乙次,限原訂飯店,異動完成後不得辦理取消退款。
✦訂單異動後,訂單費用總計大於原訂單費用總計時,訂房者應補足差額。 限原訂飯店。
✦訂單異動後,訂單費用總計小於原訂單費用總計時,訂房者不得要求退其差額。限原訂飯店。
十、天候因素:
住房當日遇颱風、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時(以氣象局發布或飯店所在地縣市政府頒布狀況”停止上班上課”為判定準則),
以致無法順利住房,訂房者可依飯店規定變更住房日期或退費處理之。待飯店確認無誤後,可辦理保留住宿權益或將扣除訂單總額0%為作業手續費用,餘款退予訂房者。
十一、本館接受單車可進房服務,相關服務請遵守飯店規則,如不遵守規則,飯店有權取消此服務之提供,謝謝!
十二、促銷活動服務內容請參考促銷活動網頁說明,謝謝!
 
※請注意並提醒您: 
(1)此訂房與專案,不適用公務人員之國民旅遊卡核銷。 
(2)*收據*由夢想旅行社開立,消費者完成入住後於隔月月初寄送,如需當月與企業機關進行報帳申請,請來電告知。
 
其他
注意事項      

取消變更規則
★旅客住宿日當日取消訂房扣預付金額100% 。
★旅客於住宿日前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金額80%。
★旅客於住宿日前4 - 6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金額60%。
★旅客於住宿日前7 - 9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金額50%。
★旅客於住宿日前10 - 1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金額30%。
★旅客於住宿日前14日前(含14日)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金額0%。

407台中市西屯區上安路175號
TEL:04-3602-6168
FAX:04-3606-0596